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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深圳分行信用卡“账单分期”及“汇总分期”业务名称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对我行的支持与厚爱。自2017年8月15日起,我行将对信用卡“账单分期”及“汇总分期”业务名称进行变更,原业务规则及办理方式不变,我行将继续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特此公告
一、“账单分期”变更为“消费转分期”
“消费转分期”是指工银信用卡持卡人(特殊卡种除外)刷卡消费后,通过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工银爱购微信、营业网点智能终端机等渠道,将单笔消费交易金额分解成若干期数(月份)分次偿还的业务。
二、“汇总分期”变更为“账单分期”
“账单分期”是指在账单日至到期还款日期间对上期账单全部或部分消费交易一次性完成消费转分期的业务,多笔消费交易金额合计满分期起始金额即可申请。
注:消费交易需满足分期条件才可成功办理。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2017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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