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换积分,积分当钱用”,用工银牡丹卡,不仅可以轻松刷卡消费,获得相应的积分,还可以在指定商户直接按“500信用卡积分=1元钱”兑换积分币进行消费。积分消费商铺参考地点有(深圳区域):天虹(指定门店)、岁宝、茂业(指定门店)、深圳书城、固生堂、盈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intsun.com。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受理中国工商银行牡丹信用卡积分消费的商户包括:
一、天虹商场:国贸店、东门店、双龙店、广场店、龙新店、布吉店、深南店、沙河店、福民店,龙岗新城店,双龙天虹超市,沙河天虹超市,国贸天虹超市;
二、岁宝百货:红岭店、景田店、明星店、红宝店、万象店、龙岗店、聚福店、花好园店、龙珠店
三、茂业百货:东门店、深南店、会员店、华强店(受理我行分期付款业务的设备可以受理积分币消费)、南山店(受理我行分期付款业务的设备可以受理积分币消费),友谊店;
四、深圳书城:中心书城、罗湖书城、南山书城;
五、深圳市盈实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网站:www.intsun.com;
六、固生堂深圳分公司同善中医门诊部;
注:
1.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积分仅限在上述受理商户的指定受理设备上使用,积分不得兑换现金、折抵其他货品;
2.中国工商银行信用卡积分受理商户变更后,原有的积分兑换比例不变,即每1000积分相当于2元人民币;
3.积分用户使用中国工商银行积分在上述受理商户消费,等同于现金消费,如出现商品退、换货,按商场规定执行,中国工商银行对因此而引起的任何买卖纠纷不承担法律责任;